1980年,美國精神病學會《智力失調(diào)的診斷和統(tǒng)計指南》中,把患有多動癥的兒童(10歲是求醫(yī)診斷的最高年限)的一些癥狀逐項列出。不過這些癥狀僅僅是針對8-10歲的兒童的。因為幼兒所表現(xiàn)的癥狀通常更嚴重,類型也更多,而年齡較大的兒童則相反。8-10歲有多動癥狀的注意力失調(diào)的診斷標準如下:
1.注意力分散,至少有以下癥狀中的三種:
(1)做事常常有始無終;
(2)常常無法集中精力聽人講話;
(3)非常容易分心;
(4)很難集中精力完成作業(yè)或其他需要集中注意力才能完成的任務(wù);
(5)很難堅持玩完一種游戲。
2.易沖動、至少有以下癥狀中的三種;
(1)常常不經(jīng)思考就采取行動;
(2)過頻地從一種活動轉(zhuǎn)向另一種活動;
(3)很難按步就班地完成工作(并不是由于認識能力受損);
(4)需要大量監(jiān)督;
(5)常常在上課時大聲叫喊;
(6)在游戲或其他類似場合中常常等不及輪到自己便要殲蚰行動。
3.多動。至少有下列癥狀中的兩種:
(1)過分地奔跑或在物體上攀援;
(2)很難安靜地坐下來或過分焦躁不安;
(3)很難呆在座位上;
(4)睡眠時過分地動來動去;
(5)總顯得“忙忙碌碌”,或者像“發(fā)動機擅著”一樣一刻不停。
4.在7歲以前就開始表現(xiàn)。
5.至少持續(xù)了6個月。
6.并不是由于精神分裂癥、情感紊亂或者重度或深度弱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