孩子在2歲左右,剛剛意識到“我”和他人的不同;剛剛會用“我”來代替自己名字,這時候,如在教養(yǎng)中依然處處對她遷就,百依百順,則容易形成她的“自我中心”,忽視別人的存在。但并不能因此認為是孩子自私,孩子有這種行為也是正常的。
盡管如此,這個問題仍該引起父母的高度重視,因為經(jīng)常滿足她爭先占光的欲望,將強化她的“自我中心”,長大以后,她會只知道自己而不知道為他人著想,這對她的人格建構(gòu)將造成缺陷,影響她今后的交友,甚至一生的幸福,所以需要認真對待。父母要認真尋找形成的原因,并注意在今后的教養(yǎng)中逐步糾正過來。如讓她進托兒所,多參與各種集體游戲,學會與小伙伴合作游戲,分享玩具,懂得遵守游戲規(guī)則,學會耐心等待。當她有所改變時,要用贊許的態(tài)度鼓勵表揚她,要為她的表現(xiàn)而高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