孕婦在進行分娩之前都要做一些基本的產前檢查,但是有的孕婦會選擇不做;我們就來看看,孕婦必須要進行產前檢查的情況有哪幾種:
(1)年齡在35歲以上的孕婦。因卵子老化,染色體容易發(fā)生突變,產生胎兒先天性畸形或先天愚型兒的可能性較大。35歲以上產婦必須做產前檢查。
(2)曾生過無腦兒、脊柱裂或其他畸形胎兒的婦女。再次懷孕后,應進行產前檢查和遺傳咨詢。因為她們再次生育同類異常孩子的可能性較一般孕婦高得多。
(3)有習慣性流產、多次胎死宮內情況的婦女。再次懷孕后,要進行相關項目檢查。因為這種情況有可能是由夫婦一方或雙方染色體異常引起的,再次懷孕,仍可能出現(xiàn)畸胎。家族中有先天性代謝性疾病的患者,或孕婦本人曾生育過代謝性疾病的患兒,孕期應做產前檢查和遺傳咨詢。
(4)夫婦雙方均為同一種地中海貧血患者。
(5)懷孕早期曾受到風疹、巨細胞、單純皰疹等病毒感染的孕婦。因胎兒易受感染導致發(fā)生畸形,皆應作相關檢查。
(6)孕前及孕期飼養(yǎng)寵物并經常接觸寵物的孕婦。多數寵物是弓形體病的傳染源。孕婦感染后生下的嬰兒可能患有腦積水、腦鈣化、先天性失明等疾病。
(7)孕早期曾服用可能致胎兒畸形的藥物,或接受過放射線診斷或治療的孕婦。這類孕婦要進行產前檢查和遺傳咨詢,并進行相關產前診斷。